浅析矿业权人生态修复义务的履行 来源:《中国土地》2021年第8期 日期:2021.08.11 点击:3973 属于:学术论文 作者:任洪涛等 本文从矿业权人怠于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法律规定入 手,分析了矿山生态修复履行义务主体确定不灵活、矿山修 复资金缺口大、矿山生态修复验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,并从 市场化方式推动矿山生态修复、补足修复资金、完善验收制 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上一: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法益厘清 下一:地理标志保护中通用名称认定的独立标准